管理制度·SYSTEM
食品留样备查制度
【摘要】:
食品留样备查制度
为保障饮食安全,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,根据《食品卫生法》等法规要求,食堂必须执行每餐食品留洋制度,针对新冠状病毒疫情现状,特将留洋制度修改如下:
1、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,专人操作,专人记录。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,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。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,由营业点经理或留样负责人保管负责。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,以备查验。
2、营业门店须申购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,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,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。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“食品留样冰箱”标识。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,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。
3、留样主副食品(不得缺样)必须盛装在专用的留样盒里,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50g,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盒内。冷却后,盖上盖或用保鲜膜密封好,并在外面贴上标签封条,(详见样表1),放入留样冰箱,冷藏温度为0-4℃,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。
并按早、中、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。然后再填写食品留洋记录:留样记录(详见样表2),留样食品处理完后,将盛器清洗干净,按照消毒程序进行消毒后,收存保管下次继续使用。
样表1
封存时间: x月x日x时x分 |
截止时间: x月x日x时x分 |
留 样 人: xxx |
班长确认: xxx |
样表2
留样时间 |
食品名称 |
数量 |
留样人员 |
处理时间 |
处理人员 |
2020—2——22 11时30分 |
xxxxxxxx |
150克 |
xxx |
2020—2——24 11时45分 |
xxx |
2020—2——22 11时30分 |
xxxx |
150克 |
xxx |
2020—2——24 11时45分 |
xxx |
运营部经理岗位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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